淘气堡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逆天好运公子白 > 第263章 母亲
    垶塬,赵国王都。

    新任赵后,来自金国的小公主风巳,此时正吹着午后慵懒的风,趴在花园的凉亭围栏上,眯着眼看不远处飞舞的彩蝶。

    园中有盛开的芍药,红的白的粉的紫的,深浅不一,重瓣的,单瓣的,各式各样,这些都是去年才从金宫移栽过来的。

    千里迢迢,精心呵护,只为安抚王后浓浓的思乡之情。

    小小年纪,就从一马平川、四季宜人的大平原,远嫁到风沙很重,还总是大太阳的垶塬,风巳很不习惯,吃喝不习惯,气候不习惯,入眼所及,一切的一切,她都不习惯。

    刚来那年,她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,想念家乡,想念亲人,又不能回去,她就总是没日没夜的哭,所以那一年她几乎有一半时间都缠绵病榻。

    那时候燕赵正在交战,赵国不产盐,金国的支持至关重要,得知王后病重总不见好,赵王吓得日夜陪伴,生怕她熬不过去,会影响两国盟约。

    毕竟,她之所以叫巳,除了因为她是金王后第六个孩子,还因为她是金王后最后一个孩子,她若死了,他想再从金国娶一个回来也没法了。

    他倒是有女儿,总不能指望金王像他这样干脆,弄死王后,再来娶他的女儿吧?

    再说他已经娶过了金国小公主,金王断不可能娶自己女婿的女儿当王后的。

    所幸她熬过来了,也慢慢习惯了这里的生活,只是从那以后,她就从来不笑了。

    不管遇到多开心的事情,她都懒得笑,每天懒洋洋的,这里坐坐,那里躺躺,看鸟飞,闻花香,喝清茶,晒太阳,这样一来,日子就好过多了,好像一眨眼就会天黑,一眨眼,她就会长大了。

    如此过了两三年,现在她已经十岁,马上就要十一了。

    出嫁的时候,为了更好的照顾她,身边的女婢都要比她大几岁,这两年地皮子踩熟了,这些婢女就纷纷有了心上人。

    比起皮肤粗糙,两颊红红的赵女,皮肤洁白细腻、身材娇小,说话也细声细语的金国女子对赵国男人的吸引力极强,她们想要脱单实在太容易了!

    有那性子浪一些的,换男人比换衣裳还勤快。

    跟着个年纪小,还什么都不管的主子,就算管事嬷嬷严格,她们心中也少了一丝谨慎,行事自然不密。

    风巳不懂恋爱是怎样的感觉,毕竟,自她嫁给赵王,这辈子就不可能奢望这些。

    但她还是拥有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好奇心,所以她就总是不动声色的观察这些婢女。

    她们总是面色驼红,眼眸含光,做事的时候也偶尔走神,就跟失了魂似的,风巳总是冷冷的看着,从来不阻止。

    遇到她们和情人相会,她也曾好奇,跟上去偷看过,不过每次见面,他们就总是抱在一起互相啃,啃不了多会儿,就会脱光光,然后就是很机械很无趣的运动。

    从头看到尾,她连脸红都没有。

    生活太无趣了。

    不管什么珍宝,少有什么能让她爱不释手,不管多好吃的东西,吃两回她就会厌倦,至于出去玩?

    不是她看不起赵国的风景,实在是……

    不说其他,就说王都垶塬。

    这就是一处三面悬崖的红色平顶山,宽厚的夯土城墙里,每一丝土地都精打细算,哪怕王宫里,屋舍也逼仄得可怕,更别说那些普通人的住所了。

    比如她现在居住的甘露宫,已经是王宫里数得着的宽敞地儿了,却连个花园都没有!整个王宫里,就这么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共花园!简直了!

    对于大平原上长大的孩子来讲,这实在太难受了!

    “公主,回去吧!太阳太烈了,会晒伤的!”

    “是呀!今儿风也很大,感觉风里面裹着沙子呢!”

    风巳斜了她们一眼,什么都没说。

    因为她知道她们急着回去打扮,好在日落之后去会情郎。

    她们因为她,不得不背井离乡,所以她总是多一丝宽容,可若她们只顾着自己的欢愉,而不顾主子的需求,那她们就不必在她身边伺候了。

    瞥一眼婢女的肚子,风巳心道,等她们肚子大起来,就把她们嫁出去。

    到时候她们就会知道,失去了她的宠爱,她们的情郎就会让她们明白,什么叫做只是玩玩而已。

    五月的垶塬并不算很热,她喜欢这样,慵懒的晒着太阳,欣赏生机勃勃的花园,偶尔半梦半醒间,这会让她有种回到故国的错觉。

    有脚步声靠近,她也没有起身。

    如今她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人之一,哪怕遇到大王,她若不想见他,他也得避着她走。

    只要母国足够强盛,赵王纵使凉薄如斯,也不敢动她一根毫毛。

    她和之前那位王后,是不同的。

    温室里的娇花突然被搬到野外承受风吹雨打,大部分都会死去,而那些活下来的,就会变得格外顽强。

    比起从前,她变得聪明了许多,理智了许多,也勇敢了许多。

    “儿拜见母亲。”

    脚步声靠近,刚到凉亭口,人就跪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咚”的一声,凉亭里的实木地板声音很是沉闷。

    风巳不用回头,就知来者何人。

    赵太子齐茕,她的便宜儿子。

    今年二十多岁的年纪,具体几岁,她并不关心。

    他并不像其他赵人那般,又黑又壮还脸方,他大概长得像母亲多一些,面容俊逸白皙,浑身都透着股文气。

    大概因为母亲是鲁人,他的礼仪无可挑剔,每次见到她,都会给她磕头。

    每当这时候,风巳都会很不自在,毕竟,是为了娶她,他的母亲才会被他父亲杀死。

    他俩之间有着这样间接的杀母之仇,他却能待她至孝,想想就可怕!

    “起来吧!说了多少次,莫要如此多礼。”

    风巳声音依旧懒洋洋,齐茕道了谢,这才起身。

    正当她以为他只是路过的时候,就见他拉开衣襟,从胸前掏出只毛绒绒的小鸟来:“之前这只鸟从树上跌落,儿正好路过,恰好将它接到怀里,也不知能不能养得活?母亲不爱出游,倒是辜负了大好春光,不若养着它,也算是个乐子?”

    便宜儿子皮相极好,这么认真看着她的时候,眼里好像蕴了星子,实在好看。

    风巳顿了顿,鬼使神差的,点头说了句“好”,算是接下了他的礼物。

    自那以后,齐茕就总是给她带来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,有的很有趣,有的只是让她看个稀奇,说实在话,接受这样一个比她大许多的儿子的孝敬,感觉还挺怪的,不过礼仪如此,她也不好推脱。

    只是偶尔一觉醒来,她的嘴角会微微上弯,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。

    原本枯燥乏味,动不动还要来一场风沙的深宫生活,突然就变得有了色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