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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女大人,请不要再复活我了!最新章节列表 第二百三十七章:他名字无人不知,他的传奇无人不晓,上

    第二百三十七章:他名字无人不知,他的传奇无人不晓,上

    人高马大的侍卫俯瞰着他,说:“身为行者,竟然不知道口税?好吧,我告诉你那是什么。苦修的行者们啊,你们既然决定今生苦修,就不能做任何的交易买卖,若是花钱了——哪怕只是一个铜板,那就不算是苦行,因此他们只能接受别人的施舍。可是,人们怎么会白白施舍你呢?你们要给别人一些东西才行。然而苦行僧们没有身外之物,便是你们的心肝脾胃也都干瘪枯瘦,便是把自己煮成肉汤也剃不出二斤肉来,因此,我要你们将游行听到的见闻告诉我们,你们需要对着‘黄金尊主’发誓,用真诚的见闻来取悦我。若是讲得好,那么就有食物、美酒和甘甜的泉水,还能去大庙里歇脚;若是见闻讲得烂,就只能得到掺了沙子的水,还有喂牲口的糠饼,然后睡在大街上。”

    年轻人说:“哦,在我的家乡,这个叫‘口水钱’。”

    “都一样。”侍卫说,“黄金尊主的土地上,全都是一样的——那么,你们开始讲吧。”

    侍者给每个苦行僧倒了一小杯水,让他们润润嗓子。苦行僧们一边喝水一边思考,该说些什么样的见闻。沙漠与外界有天然的隔阂,外面的一切都很神秘,因此,外界的信息就如同黄金一般宝贵了。除了游商,苦行僧们就是唯一能走出沙漠,游历各国的人。于是各个城邦的执政者就向苦行僧们收取“口税”,来获取外界的信息。

    此时,一个瞎了左眼、喉头干瘪的中年人说:“我来讲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“我从龙王布林的领地游历而来,布林是龙的眷属,也是龙的主人,我看到布林在破壳节上亲手孵化了一只小龙,他还召见了自己的龙人奴仆,带着好几万个人一起高呼万岁。”

    侍卫点了点头,面无表情的说道:“可惜龙王布林每年都会召见龙仆,因此去过那里的苦行僧十有八九都会说这个,没意思——你还知道别的吗?”

    中年人沉吟着,说:“布林还和魔族在打仗。”

    “这也不算什么新闻了。”侍卫摇头,说:“看来尊主希望你去吃糠饼,喝沙子。”说罢在那苦行僧胸前画了一个三角形符号,便让他进城了。

    第二个人是一位老人,他说:“我从狮王曼特恩的领地游历而来,狮王今年过了二百七十岁的生日,他的四个儿子都来为他庆生。听说狮王的四支军队加起来有十万多人,他还打算吃掉乌鸦王的领土。”

    “没意思,听过了。”侍卫不耐烦的掏了掏耳朵,“狮王早就觊觎乌鸦王的土地了,但忌惮乌鸦王兵马众多粮草充足,他一直没敢动手,如今乌鸦王死了,他自然要有动作……对了!你知道那个高原人的事情吗?”

    “我不晓得什么高原人。”他摇头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可以喝清水,吃硬饼子。”侍卫在他胸前画了两个三角形符号,然后让他进城。

    第三个苦行僧是一位消瘦青年,他说:“我不晓得什么稀奇见闻,我只知道,有个叫李奥瑞克的人杀了乌鸦王,还夺下了野狼城。”

    “哦!你知道李奥瑞克的事情?”侍卫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,说:“你还知道什么关于他的事情吗?”

    消瘦青年想了想,说:“大人,李奥瑞克离我们几千里远!我怎么知道?呃,或许,李奥瑞克剑法很高明,还会骑马。”

    “嗯,也算是个有用的了。”侍卫让一旁戴眼镜的学者将这些信息记在本子上,“你可以喝干净的水,吃些肉干和软饼子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,谢谢!”那人千恩万谢的走进去了,很显然,他一开始根本就没觉得自己的见闻能够换取这么好的施舍。

    只是提了一句李奥瑞克,就能得到这么多奖赏吗?少年瞪大眼睛,目光里满是惊讶和羡慕。

    三个人都进去了,现在这里只剩下那个拿驼铃手杖的少年。侍卫和记录员看着他,说:“小鬼,你若是没有见闻,也可以进去,只不过就是喝脏水罢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,我有!”少年大声说,“我知道……知道李奥瑞克的事情!我知道许多!”

    侍卫和记录员全都一惊,连忙道:“什么?快说出来!”

    少年咽了口唾沫,喉咙一阵干痛,说:“李奥瑞克!我一路上都在听人说这个名字,我去了中土大平原,还去了野狼城!我听说,李奥瑞克是靠着三万人就战胜了乌鸦王的十万大军!”

    “不可能!”侍卫露出惊恐的目光,“乌鸦王的十万大军!乌鸦王有十几个同盟部落,还有强悍无比的兽人步兵、半兽人勇士,他是四大蛮王里第二富有的,是粮草最充足的,战马的质量也非常好,乌鸦王的十万大军可不是普通货色,怎么可能十万打不过三万?孩子,你不是在胡说吧?”

    少年苦行僧连忙举起手来发誓,说:“我对着黄金尊主发誓!所有人都这么说!甚至还有更夸张的。我听人们说,李奥瑞克用八百个骑兵就洗劫了乌鸦王的大营,还在乱军从中杀死了乌鸦王麾下第一勇士……”

    “还有什么?还有什么?”

    “还有,呃,还有,他会骑马、会用剑、他力大无穷、勇猛无敌,他是不死之身,他,他是高原人口中的战神……哦,太多了,太多了!野狼城所有的吟游诗人都在传颂他的故事,所有的男人都将他当做神灵崇拜,所有的女人都想嫁给他!太多了,李奥瑞克的故事太多了!”少年十分激动的说道。

    记录员连忙说道:“那你慢慢说,不要落下任何细节!我们的王下了口谕,要多多搜集李奥瑞克的信息……”

    “好,好!我继续说”少年一口气又说了许多,有的是编造,有的是见闻,他管不了那么多,他只想多换取一些施舍。他太渴也太饿了。此时,少年的嗓子已经沙哑了,他说:“大人,还有许多,但能让我喝口水再说吗?黄金尊主赐福你!”记录官说道:“不如你到皇宫里,亲自为我们的国王讲述见闻吧!陛下现在对李奥瑞克充满了好奇,到处搜集信息。小行者啊,到了皇宫里,别说是水了,便是美酒也让你畅饮,羔羊、薄荷、辣椒、酸团子还有烤馕饼,也都随便吃。呃,不过你是苦行僧,你能喝酒吗?”

    “啊,我不当苦行僧了,我要喝!我要喝!我要大口的喝冰冷的啤酒!”他兴奋的大声说道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酒馆,音乐喧闹,人声鼎沸——

    “吨吨吨吨吨……”

    “爽!”

    一个绿头发、金眼睛的混血精灵大口畅饮啤酒,大木杯重重的落在桌子上。周围有十来个宾客在看着他,满是期待的眼珠子跟着他的酒杯一上一下。在那满是油泥的桌子边上,趴着一个一脸忧郁的胖子,他不满的说道:“我说希克老爷,你什么时候接着说啊?我们都等了一个小时了。”

    那混血精灵笑道:“还不够,还不够!人太少了,希克老爷才不说呢。”

    此时又有几个小孩子起哄,一个尖嘴的小孩说:“希克老爷要等大屁股的婆娘来了才会说呢!”旁边麻子小孩大喊:“大屁股!”另一个头发稀疏的鼻涕小鬼喊道:“大柰子!”接着齐声喊:“婆娘!”然后孩子们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希克也跟着笑,此时他拿起一把精致的怀竖琴来摆弄,似乎是在调音。

    希克——或者说希克老爷,他是个不安分的混血精灵,他总是到处周游,到处讲故事。这家伙生的英俊,故事又讲得好,所以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。此时他正在一间名为“风骚小母羊”的酒馆里卖场。这件酒馆位于“征服城”的繁华地段,生意很好,不光平民百姓会来,有时候达官贵人也会光顾。

    希克在这里连说了三天,已经发了大财,现在他腰包鼓了,便有了架子,不愿意轻易开口,非得吊足胃口、铺垫好气氛,这才会进行演奏。若是他在其他地方这样搞,肯定会被人骂死,或者门庭冷落,然而征服城位于东部海湾国,是财富汇聚之地,亦是繁华热闹的代名词。四大蛮王之中最富有的“鲸鱼王”就住在这里,这座城里人人都是富翁,家家都有资产,有钱的闲人到处都是,这就给了希克老爷充足的观众市场。

    他正调着音,忽然听见周围人发出了一阵怪异的惊叹声,他刚一抬头,还没看清什么状况,就被两团肉块拍在脸上。紧接着,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坐在他大腿上,粗暴的抓住他的头发,将那英俊的脸往自己身上按。希克老爷顿时无法呼吸,发出了痛苦而又愉悦的呻吟。同时酒馆里发出一阵爆笑声,孩子们起哄道:“婆娘来了!婆娘来了!”

    过了一分多钟那女人才松开手,希克老爷英俊的精灵脸已经憋红了,他抬头一看,刚刚袭击他的人是隔壁妓院的老板娘:年纪四十五岁,生过十二个孩子,却依旧风韵十足的“少女洛芙拉”。洛芙拉搂着吟游诗人的肩膀,略带鱼尾纹的眼睛中满是暧昧的笑容,她嘴角微微翘起,带着那颗美人痣也动来动去。

    “大诗人啊!架子不小嘛?”她用性感的烟嗓说道。

    洛芙拉那红色长指甲的手指夹着一根卷烟,她屁股坐在希克腿上,翘起二郎腿,黑色高跟鞋勾在脚趾上,像一只小船似的荡来荡去。

    “咱家想听听您的故事,不知道要收多少钱呢?”

    希克老爷的手在洛芙拉小姐柔软的腰上掐了一把,说:“咱们唱歌送不强行要钱,是要看观众们打赏的。”

    洛芙拉故作为难状,说:“哎呀哎呀,人家可没有钱!人家还要养孩子,养我那一家的姑娘——拿身体来付不行吗?”

    “呵,你要是年轻二十岁,我或许会答应……”

    “别介呀,希克老爷!”那女人搂着他的脖子,扭动着屁股,“咱年纪虽然大,但手艺也比年轻姑娘精湛,经常有老客户来指名我呢!难道你不想试试咱的‘海蛇钻漩涡’和‘奶油拍蘑菇’?包您满意呢。”

    周围人也跟着起哄,要洛芙拉就地开整,女人给众人一个飞吻,然后就跪下来解吟游诗人的皮带。诗人连忙推开她,女人却不依不饶……这时候酒馆的老板走过来,他发出一声强劲有力干咳,说道:“吟游诗人!还有你,老荡妇!我这不是给你们演下流戏的地方,要讲故事就快点说,不然就滚到大街上去。”

    诗人对老板行了一礼,说道:“慷慨的老板!您别着急!您是我的大恩人,若是您想听故事了,只需为我斟满这杯金色小麦水,我就立刻献上这个世界上最精彩的表演,叫您听了之后,三天内脑子里全是我的声音。”

    强壮的老板单手拎起一个沉重大铁壶,为诗人稳稳倒满一杯几乎没有浮沫的鲜啤酒,说:“若是不好听,我要打得你把酒都吐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!”

    诗人饮了酒,抱起竖起来,他清了清嗓子,一只脚登上椅子,另一只脚嚣张的踩上吧台,他弹了一段炫技的和弦,引得人们注目,还博来一阵掌声,但这不足以让人们付钱,于是他一边弹曲子一边说道:“今天还讲李奥瑞克王的故事!上回书说道,李奥瑞克王,得到了阿卡德将军的信任,临危受命成了北伐军的新统帅。此时乌鸦王大军压境,马上就要攻下野狼城……”

    希克老爷一边说一边谈,这家伙虽然嚣张又傲慢,但他弹琴的技艺却在整个海湾地无出其右,而他更讨人喜欢的是则是那张长着伶牙俐齿的薄唇快嘴,他讲故事声情并茂,三言两语就能让你身临其境,仿佛置身于肃杀的战场,跟着将军们一起冲锋陷阵。

    观众们入了戏,客人聚精会神,偶尔拍案赞叹,偶尔大声笑骂;孩子们忘情的听着,眼睛里便全都是好奇的光;妓女单手撑着脸,一脸痴迷的看着希克老爷那张俊俏脸,不知道是沉迷于故事,还是被诗人那眉飞色舞的样子迷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