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溺算是发现了,永远不要跟一个混子对着干,尤其是一个能轻轻松松训导并拐走一只凶猛防暴犬的混子。
电话那边,江辙哑笑:“干嘛不说话?”
她在想他到底什么时候把绵绵哄走的,明明那狗除了自己对别人都很不亲近,而且一旦到了外面就容易撒欢儿。
当初把它放在父母家寄养都适应了很长时间。
陈溺撑着脸坐在餐桌边上,边举着个手机在耳旁:“江辙,你为什么总想和我一块儿住,万一我们合不来怎么办?”
“你这话是在骂我还是在骂你?”他嗓音沉沉的,有些空荡,“以前又不是没住一块儿过。”
“但是那时候大家还在读书,那不一样……”
那时候凑合住在他的公寓,年轻气盛,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放在对彼此身体的沉迷上。
饿了就喊外卖,高数作业来不及写还得让他教。
陈溺总觉得20岁的恋爱和近30岁的同居不是一个概念,做一个合格的成年人,还要考虑柴米油盐和人间烟火。
然而江辙一句话就打消她的顾虑:“陈溺,你以后还要嫁给我呢,几十年不要过了?”
“……”她语顿了一下,咂巴咂巴嘴,“谁说一定会嫁给你?”
江辙被她气得脑仁儿疼,蛮横无理道:“不嫁我你嫁谁?我倒要看看我得去哪个倒霉鬼的婚礼上抢亲。”
陈溺听着想笑,淡声:“莽夫。”
江辙不跟她计较这几句口舌,拍拍方向盘还把双闪灯打上了:“快点下楼,爷等你一起回家。”
她愣了下:“现在就去吗?那我还没整理东西。”
他显然蓄谋已久,:“不不不,是今天包场的那位江先生。”
刚说完,艾莎公主却晃着裙摆过来在她胸前戴上一个主人徽章。
就连一向扮演恶毒角色的王后也傲娇地摸摸头发,微笑着向她挥手:“hey,lookatyou.ihavetoadmityou\rethemostbeautifulgirlinthesday,mychenni。】
爱上你的那天起,就是我的判决日。
那些没有认真生活辜负自己的日子,所有的不堪和顽劣在她面前都无所遁形。也曾在鲜衣怒马时浪费生命,却因为你不再蹉跎光阴。
她是他人生的审判者,给予他爱也让他重生。是他念念不忘的白月光,是记进骨髓的朱砂痣。
刚纹不久的纹身都会有点刺破血肉的狰狞,怕她看得难受,江辙转过身:“你一安静下来,就让我觉得你还在心疼今天花的钱。”
“干嘛开玩笑。”陈溺冷着脸,手摸到他后背,“你是不是都不怕疼的?”
“你这么一说是有点。”江辙微抬眉骨,桀骜痞气的眼里全是她,手掌握住她腰线,“亲亲我就不疼了。”
陈溺踮起脚尖,亲吻他唇角:“阿辙,生日快乐。”
不是江辙,也不会是别人了。
她淋过的那场雨、一起听过的歌和经历的黄昏日出,还有那朵凌晨烂在海里的花,在最终的记忆画面里也只剩下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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