淘气堡小说网 > 网游小说 > 巅峰游戏制作人 > 第377章 好想轻松赚大钱
    战斗是回合制的形式,可以进行的操作有攻击,技能,道具,逃跑几个选项。

    贤者的弟子身份对应法师职业,目前只有一个技能“矢之咒”。

    使用矢之咒,只见美夏手中法杖一指,一道耀眼的闪电从杖尖激射而出,鬼被劈中掉了15点血,当场毙命。

    慕锦夏吐槽道:“好吧,这个鬼也太弱了,一点都不禁打。”

    “毕竟是新手怪嘛。”

    战斗结束后,旁白提醒道,这个洞窟中潜伏着怪物,一个人探索太危险了,最好先回城组队。

    “虽然可以继续探索地窟,不过前方不知道有什么未知的危险,保险起见,咱们还是先回去吧。”慕锦夏直接选择了回城。

    走出洞窟,场景切换到了镇。

    镇的北部是茂密的森林,光标停留的地方有一个不断闪动的箭头,指向主角刚出来的洞窟入口。

    最为显眼的是一条从森林中发源,斜斜流淌过镇的河流,河水清澈美丽,折射粼粼波光,中途打了几个弯,在下游逐渐宽阔奔流,卷起浪花,汇入一条大河。

    在河流两侧,散布着三三两两的村舍,以及大片的金色麦田,充满淳朴祥和的乡下气息。

    鲜活明亮的画风,绘出一览无余的镇景色,配合明快活泼的bgm,和刚才阴暗危险的洞窟形成鲜明的对比,让人不禁有种想要感叹这美好的冲动。

    旁白:“镇名叫霍尔姆,是位于涅斯公国西部边境的一座城镇,值得一提的地方,只有作为大河交易路线中继点的功能。镇子的规模很,而你,就在这个镇上生活着。

    当你回到地面的时候,太阳已经高高升起了,看来你已经在地下洞窟呆了很长时间,还是赶快回家吧。”

    镇最左上角一个有着显眼烟囱的茅屋,代表这个茅屋的事件点一直在闪烁,还有一个感叹号。

    “这里应该就是我的家了。”慕锦夏进入茅屋。

    屋虽然有些老旧的样子,不过可以看到墙角放着一个满满当当的书架,不愧是贤者的家。

    一个花白胡子,头顶光光的慈祥老者,在壁炉边的一把胡桃木躺椅上舒舒服服的靠着。

    贤者让美夏照料山羊,她这么久才回来,自然要问个清楚。

    对话框上,贤者的立绘眉头皱起,神色有些严肃,警告道:“这种古老的地下,经常有邪灵居住,还是不要再去的好。”

    “不去是不可能滴……”

    慕锦夏走出房间,这时杂货店老板女儿,主角的青梅竹马妮露发现了她,开心打招呼问道:“嗨,美夏,你要去哪?”

    妮露的设定中还有一条,就是憧憬着想成为一名魔术师,所以经常跑到贤者的家里来想要学上一手。但是很可惜,她半点魔法的赋都没有,每次来请教都会被贤者毫不留情的打击,沮丧一阵,又会干劲十足。

    “哇,原来这个妹子叫妮露!”慕锦夏顿时兴奋了起来,向不了解的水友介绍道,“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龙渊的围脖,之前是放出过一张妮露的预告图的,虽然这个妹子看上去很可爱很萌,不要被她的外貌欺骗了,她可是有怪胎一样的力量。”

    一番对话,当得知美夏要去洞窟探索后,妮露表示自己也要同行,因为在洞穴可以采到草药,而且也很担心她的安危,建议再去云雀亭招募一名伙伴,一起探险。

    接下来,地图上很多建筑旁边都亮起了事件点,可以进行互动了。

    镇靠近森林处,有一座红色屋顶的建筑,造型带着几分东方风格,几个檐角翘起,宛若云雀振翅欲飞的姿态。

    慕锦夏猜测着:“云雀亭,应该就是这里吧?”

    进入后,过场漫画触发。

    云雀亭的称呼虽然很高大上的样子,其实就是一家酒馆。

    酒馆分为两层,上层似乎有一些可以住宿的客房,而下层开阔的大厅里摆了许多酒桌。

    此时酒馆中空空荡荡,只有大猫三两只,显得很是冷清。

    大概是因为镇也没什么有名的特产,所以来茨冒险者比较少。

    老板娘是一名漂亮的金发美女,波浪般柔顺的金发垂下,此时正百无聊赖倚靠着柜台,心不在焉的擦拭一个已经非常干净的酒杯。

    因为此时没什么顾客,她也没有什么事做,有一茬没一茬地应付着一个色眯眯醉鬼老头的搭讪。

    有人踏入云雀亭的门槛,挡住了射入的光线,奥哈拉顿时抬头,表情流露惊喜:“您好,欢迎光临店,需要来点什么?”

    待看清来人是美夏和妮露,奥哈拉撇了撇嘴,又恢复百无聊赖的样子擦起了酒杯:“什么啊,我还以为是贵客呢,原来是美夏你们啊。”

    【听取情报】

    【购买物品】

    【离开】

    在酒馆美女老板奥哈拉这里,可以购买烤鱼、啤酒之类的恢复物品。不过慕锦夏此时身无分文,什么都买不起,就免费听奥哈拉讲了一些实用的情报。

    比如在野外战斗要谨慎,遇到危机要及时撤退,不过有时候也要挑战自己的界限,一次性积累大量的经验,这样才会变的更强。

    又比如探险中绳索、鹤嘴锄、油灯这些工具也很重要,可以去杂货铺购买。

    听完情报,慕锦夏开始挑选队友。

    一个队伍里只能有三名成员,算上主角自己,刚刚入队的妮露,只能再招募一人。

    一直调戏美女老板的那个色眯眯醉鬼老头名为拉邦,是一名独臂剑士,左臂装着义手。

    脸颊上还有着一道疤痕,一看就是饱经沧桑的老战士了,只可惜猥琐的笑容破坏了他的气场:“要不要请我一杯?我可以和你当年的冒险故事哦?”

    妮露没好气道:“谁要听你吹牛啊!”

    “嗯?”慕锦夏眉头微动,这个老头怎么感觉有些眼熟呢?

    “噗,这是老年的狼吗?”

    “不,我不信!”

    另一名可招募的对象,是主角从一起玩大的伙伴,贫民窟出身的盗贼帕里斯。

    他的头发乱蓬蓬的,气质也很颓废,好像去宵十几后的年。

    此时正摆出一副葛优瘫的样子,身体完全由椅子支撑,松松垮垮地坐在一张圆桌前,嘴里喃喃自语:“啊,好想轻松赚大钱,随便给我来一个这样的工作吧。”

    慕锦夏不由噗嗤轻笑出声,帕里斯“我已经是个废人了”的大叔瘫样子,沉迷白日梦的表情,实在是太喜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