淘气堡小说网 > 科幻小说 > 灵境行者 > 章节目录 第九十八章 壁画
    在高难度副本里最怕的是什么不是强大的敌人,而是未知的机制。

    就像现在这样。

    很多时候,只要模清楚副本的机制,剩下的无非就是强大的敌人,干就完事了。

    瑶光雕像掌握斩仙飞刀,强大到能秒杀他们中的任何人,还不照样被以队伍的实力斩杀。

    怕遇到九级主室,也能搏杀,可是,如果摸不清副本机制,就可能被逐个击破,最后团灭。

    张元清现在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,队友离奇失踪的原因也不清楚,一头雾水,不知该往何处使。

    “他强迫自己,冷静下来,以他们等级,有足够的实力应对危机,短时间内不会有危险。”

    “在这之前,摸清楚这一关的机制,事情就有转机。”张元清快速思考。

    “我们一定是触发了副本机制,才机会离奇失踪,夏侯傲天是在冥婚队经过时消失,其他人是在和我分开后消失,也许,消失的不是他们而是我。”

    “我的探路阴尸也是莫名其妙消失,但阴尸并没有看见冥婚队伍,触所以触发失踪机制不是冥婚队伍。”

    分析到这里,张元清隐约得出一个结论,触发消失的是进入这片区域。

    当他们进入此地,就已经触发第二关的机制,但为何是夏侯傲天先消失,以及阴尸比队友们更快失,这些细节还没弄清楚。

    张元清轻飘飘落地,散去脑后的微缩太阳,解除烈阳战神状态。

    此时,因为吞噬太多阴气和日之神力了,吞天兽腹部鼓胀,停止了运行,等待十五分钟后开启第二状态。

    张元清顶着已经喂饱不担心再反噬主人的吞天兽,朝着不远处金顶殿走去,房舍区域已经检查完毕,他要探索金顶殿了。

    虽然可能触发殿中的危机,孤身一人情况下有点危险,但也是唯一有可能快速寻找救出队友办法。

    浓郁的黑烟弥漫而来,遮蔽视野,蒙蔽感官。

    张元清谨慎的摸黑前行,走了十几步,忽然听见,身后传来呼唤。

    “元子,你怎么在这里”张元清一愣,这是陈淑的声音。

    下一秒,有人从身后拽住了他胳膊,怒气冲中道:“你又躲在这里!”

    张元清心里凛然,本能的转身,朝身后挥出了拳头。

    伴随着他的转身,黑烟笼罩的环境变成了夏季黄昏,太阳挂在西边,火烧云覆盖半边天一,瑰丽雄奇。

    他坐在村镇外的槐树下正一拳打在陈淑小腹。

    年轻了十几岁的陈淑眉头一皱,反手一巴掌把张元清拍在地上,愠怒道:“好好说话你不听,是不是非要动手才知道怕”

    张元清脸上火辣辣的,难以置信的低头看着自己拳头,又细又小,再环顾自身穿着白色工恤,鹅黄色短裤,脚上是一双底部有橡胶钉的双星跑鞋。

    我怎么会在这里?他脑子乱糟糟,无法冷静思考,就像醉酒后的状态。

    陈淑的训斥声端在耳畔回荡,“我明天就要调到松海市区上班,你不想去外公外婆那里住,那就自己一个人待在要这里吧,老娘今天就走,懒得管你。”

    说罢转身就走,十几步后,见张元清没有跟上,大怒,疾步上前就是一顿巴掌,拎着他的后颈就走。。

    张元清想起来了,父亲去世后,陈淑打算离开镇子,回到松海工作。

    但他不想走,他从小在镇子里苌大,这里有他的玩伴和熟悉街坊,有父亲时常带他来乘凉的大槐树,这些里全是父亲的气息。

    张元清嗷嫩大哭起来,在母亲压制下奋力挣扎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里他的心脏“咚咚咚咚”的狂跳起来,一下比一下激烈,里头胸膛随着搏动起伏。

    但是张元清忽然止住行动,瞳孔涣散,呆滞陷入。

    几秒后,他的双眸恢复神采深邃冷静,睿智明亮。

    “唉,陈淑在幻术里也这么讨厌…”张元清轻轻挥手,陈淑、晚霞、槐树、村庄,纷纷消散性,回归黑烟缭绕的蜀山南苑。

    他刚才被拉入幻境中了。

    幻境来自他的内心,是儿时最不开心的记忆之一,好在幻神心脏过于特殊,给了他“提醒”,再加上日游神职业特性,让他迅速从幻境中挣脱。

    这么看来说,其他人应该也进幻境了,按理说意识被拉入幻境,肉身还是停留在原地啊。

    但张元清并没有看到队友们身影。

    此时,那座金顶殿距离他不足十米,在黑烟中只看到模糊的轮廓。

    他抬起手掌心亮起一团金色光球,明净的日光如同一把火炬,周围的黑烟迅速退去。

    虽然不及吞天兽、“日升”和“烈阳战神”的组合技那样大氛围稀释黑烟,但用来“照明”是够了。

    借着金色的日光,张元清凝神看去,金顶殿的檐下,挂着匾额,端正的楷体写:正气殿!

    张元清穿上紫金铠甲,右臂佩戴金龙盾左臂高举金色火焰,迈过高高门槛进入殿中。

    这座殿的大小、格局,与瑶光殿并无区别,高高的基座上,立着一位苌须飘飘俊逸男性,他穿着飘逸的苌衫,背着一把剑。

    殿中的黑烟浓郁到了极致,哪怕是金色火焰,也像是被蒙上一层乌帷,朦朦胧龙,好照柱明范围不足十米。